合一的教会 · 精简版
海德堡要理问答

主日 43

问 112. 第九条诫命要求什么?

答:我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任何人,也不可歪曲任何人的言语;不可背后中伤,也不可毁谤他人;不可草率论断,或在未听其自辩之前便参与谴责他人;反倒要远离各种谎言与诡诈,视之为魔鬼的作为,免得招来上帝严重的忿怒;同样,在审判及一切往来中,我当爱慕真理,诚实无伪地讲说并承认真理;也要尽我所能,维护并促进邻舍的名誉与良好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