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会 · 精简版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19章 6 — 论上帝的律法

19.6 虽然真信徒不在律法之下作为行为之约,以致因之称义或被定罪;但律法对他们以及其他人都大有用处:作为生活的准则,显明上帝的旨意和他们的本分,指导并约束他们照此而行;又显明他们本性、内心和生活中的罪恶污秽,以致借此省察自己,就更深入地确知罪、为罪降卑,并恨恶罪,同时更清楚地看见他们对基督的需要,以及基督顺服的完全。律法对重生之人同样有益,藉着禁止罪恶,就约束他们的败坏;律法中的警告也显明,他们的罪即使蒙赦免,但仍当受怎样的刑罚,并在今世可能因此遭受怎样的苦难,虽然他们已脱离律法所威吓的咒诅。律法中的应许 likewise 显明上帝悦纳顺服,并显明他们若遵行便可期待得着哪些福分;虽然这些福分并非照行为之约而被视为律法所当得的。因此,人之所以行善并禁戒作恶,是因为律法勉励人行善、拦阻人作恶,这并不能证明他是在律法之下,不在恩典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