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会 · 精简版
威斯敏斯特大要理问答

问 108. 第二条诫命所要求的本分是什么?

问 108. 第二条诫命所要求的本分是什么? 答. 第二条诫命所要求的本分是:接受、遵行,并纯全完整地持守上帝在其话语中所设立的一切宗教崇拜和礼仪,特别包括:奉基督的名祷告和感恩;读经、讲道与听道;施行并领受圣礼;教会的治理与纪律;圣职事工及其维持;宗教性的禁食;奉上帝的名宣誓,并向上帝许愿。同时也包括:不认可、憎恶并反对一切虚假的崇拜;并且按照各人的地位和职分,除去这些虚假崇拜,以及一切偶像崇拜的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