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会 · 精简版
威斯敏斯特大要理问答

问 144. 第九条诫命所要求的责任是什么?

问 144. 第九条诫命所要求的本分是什么? 答: 第九条诫命所要求的本分是,在人与人之间持守并促进真理,维护邻舍的名声,也维护我们自己的名声;为真理作见证并坚立于真理;从内心真诚、自愿、清楚且完全地讲说真话,并且只讲真话,无论是在审判与公义的事上,还是在一切其他事情上;以仁爱之心看待邻舍;爱慕、渴求并为他们名声美好而欢喜;为他们的软弱忧伤并加以遮盖;甘心承认他们的恩赐与美德,维护他们的清白;乐意接受关于他们的美名,却不轻易听信对他们的恶言;拒绝传舌之人、谄媚之人和毁谤之人;珍惜并顾惜自己的好名声,必要时为其辩护;持守合法的承诺;追求并践行一切真实、正直、仁爱和值得称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