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海德堡要理問答

主日 40

問 105. 第六條誡命,神要求我們什麼?

答:無論在思想、言語、手勢或行為上,無論親手或借他人之手,我都不應羞辱、憎恨、傷害或殺害鄰舍;反而要放下一切報復的念頭。同時,我也不可傷害自己,或故意使自己陷入任何危險之中。因此, magistrate 也佩帶刀劍,以防止兇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