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一章 六 論聖經

1.6 上帝關於他自己的榮耀、人的得救、信仰與生活等一切必要之事的全部旨意,或是在聖經中明文記載,或可從聖經中藉著好的且必要的結論推論而得;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添加新的內容,無論是聖靈的新啟示,或是人的傳統。然而,我們承認,人要得救明白聖經中所啟示之事,必須有上帝之聖靈的內在光照;我們也承認,在敬拜上帝和教會治理方面,有一些關乎人類行為與社會生活的細節,應當按照自然之光和基督徒的謹慎,根據聖經的一般原則來處理,而這些一般原則必須始終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