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1章8節 論聖經

1.8 原用希伯來文寫成的舊約(此為古時上帝子民的本族語言),和原用希臘文寫成的新約(此為成書之時列國中最通行的語言),既都由上帝直接默示,並藉祂特別的看顧與護理在歷代中保守其純淨,因此具有權威性;故在宗教的一切爭議中,教會最終須訴諸於此。但因為這些原文並非所有擁有權利和份於聖經的上帝子民所能通曉,而他們又受命當存敬畏上帝的心閱讀並查考聖經,因此聖經當譯為各民族的通用語言,使上帝的話語豐豐富富地住在眾人裡面,他們就能以蒙悅納的方式敬拜祂;並且藉著聖經的忍耐與安慰,可以有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