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十一章 3 節 論稱義

基督藉他的順服與受死,完全清償了所有如此得稱為義之人的罪債,併為他們向他父的公義作出了合宜、真實而充分的補償。然而,由於他是父為他們而賜下的,且他的順服和補償被接納為他們的代替,而這兩者都是出於恩典,並非因他們中間有何緣故;因此,他們的稱義唯獨是出於白白的恩典,為要使神那公義的嚴謹與恩典的豐盛,都在罪人的稱義中得著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