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 22 章 4 節 — 論合法的誓言與願

4.誓言必須按詞語的 plain 和 common sense 來起,不可含糊其辭,也不可心懷保留。誓言不能使人有義務去犯罪;但在不涉及罪的事情上,一旦起誓,即使對自己不利,也必須履行。即使向異端或不信之人所起的誓言,也不可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