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七章 6 節 — 論上帝與人所立的約

7.6 在福音時代,當基督這實體顯現之後,此聖約所藉以施行的律例乃是傳講聖道,並施行洗禮與主餐的聖禮。這些律例雖然數量較少,施行起來更為簡樸,外在的榮美也較少,但此聖約藉著它們被更完全、更清晰、更有效地顯明給萬國,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並被稱為新約。因此,並非有兩個在本質上不同的恩典之約,而是在不同治理方式之下同一個恩典之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