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135. 第六條誡命所要求的本分是什麼?
問 135. 第六條誡命所要求的本分是什麼?
答: 第六條誡命所要求的本分是:一切謹慎的追求和合法的努力,以保全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抵制一切圖謀和殺害的意念與目的,制伏一切導致暴行的情緒,遠避一切引致無辜人喪生的場合、試探和行為;以正義手段抵禦暴力,耐心承受神的手所施的苦難,心裡安靜,靈裡喜樂;節制地使用飲食、藥物、睡眠、勞作和娛樂;存慈愛的意念,以愛心、憐憫、溫柔、謙和、仁慈相待;言語行為和平、溫良、恭敬;彼此容忍,樂意和解,忍耐並饒恕別人的傷害,以善報惡;安慰和幫助困苦的人,保護並捍衛無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