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威斯敏斯特大要理問答

問 99. 正確理解十誡須遵守哪些規則?

問 99. 為正確理解十誡,須遵守哪些規則? 答:為正確理解十誡,須遵守以下規則: 1. 律法是全備的,要求每個人在全人各方面完全符合其義的要求,並永遠完全順從;因此,它要求每項本分都達到最完全的地步,禁止任何形式罪的最小程度。 2. 律法是屬靈的,因此涉及人的理解、意志、情感以及靈魂的一切其他功能,也涉及言語、行為和舉止。 3. 同一件事,從不同方面看,可能在不同的誡命中被要求或禁止。 4. 正如當一項本分被命令時,其相反的罪就被禁止;當一項罪被禁止時,其相反的本分就被命令;照樣,當應許附屬於某事時,其相反的警告就包含在內;當警告附屬於某事時,其相反的應許就包含在內。 5. 神所禁止的事,在任何時刻都不可行;神所命令的事,始終是我們的本分;然而,並非每一項具體的本分在任何時候都必須執行。 6. 在一項罪或本分之下,所有同類的罪或本分,以及它們的一切原因、手段、機會、外表表現和誘發因素,也都被禁止或命令。 7. 凡神禁止我們自己行的事,我們就要按自己的身份和地位,盡力使他人也按他們各自的本分避免;凡神命令我們自己行的事,我們也要按自己的身份和地位,盡力促使他人完成。 8. 對於神命令他人去行的事,我們按自己的身份和職分,有責任幫助他們;並要謹慎,不可參與他人被禁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