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20章第2節 — 論基督徒的自由與良心的自由經典版現代版解釋複製鏈接上帝獨有掌管良心的主權,並使其脫離人的教義和命令而得自由,因為這些教義和命令在任何方面若違背祂的話語,或在信仰與敬拜之事上超出祂的話語,皆為不當。因此,出於良心去相信此類教義或順從此類命令,便是出賣良心真正的自由;而要求人持守盲從的信仰,或絕對且盲目的順從,就是破壞良心的自由,也毀滅了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