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約翰一書 3

1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 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
2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 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3
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
4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5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
6
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7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8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 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9
凡從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
10
從此就顯出誰是 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 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彼此相愛

11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
12
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
13
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
14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
15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
16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
17
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 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
18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在 神面前安穩

19
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 神面前可以安穩。
20
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 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
21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 神坦然無懼了。
22
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
23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
24
遵守 神命令的,就住在 神里面, 神也住在他裡面。我們所以知道 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本章綜覽AI 生成

綜覽:本章闡明神兒女的身份與生命本質,指出信徒因神的慈愛成為祂的兒女,並以將來基督顯現時的榮耀盼望激勵聖潔生活;隨後揭示罪與義、神與魔鬼權下的根本對立,進而將“彼此相愛”顯明為屬神生命的必然印記,使信仰的真實性在道德實踐與愛的行動中得以驗證。

脈絡:首先,使徒以神兒女的尊貴身份和將來的榮耀形像,引出潔淨自己的責任;接著,通過對“犯罪”與“住主裡”的對比,說明屬神生命必有不持續犯罪的特徵,並指出基督顯現的目的正是為除去罪與魔鬼的作為;隨後,以該隱的惡行與無愛心的危險,警戒信徒不可違背彼此相愛的根本命令;最後,強調愛必須在行為和誠實中實踐,如此才能在神面前心安,並真實經歷住在神里面的把握。

承上啟下:承接第2章關於“認識主”與“遵守命令”的主題,進一步說明真正認識神的人必有屬神生命的性情與行為,特別是不犯罪與彼此相愛;同時為第4章深入討論“辨別諸靈”與“愛的源頭出於神”埋下伏筆,因本章已確立愛是屬神生命的標記,且聖靈為內在的見證。

教義要點:凡從神生的,其生命本質不能持續犯罪,因神的道住在他裡面(約壹3:9);這新生命以行義與愛弟兄顯明其屬神的源頭,正如《海德堡要理問答》主日32所言:信徒是“用祂的寶血買來、並藉聖靈成聖,成為基督身體的活肢體”,故當以善行見證感恩。

應用:當你看見弟兄有缺乏時,就打開錢包,伸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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