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以斯帖記 9

猶大人除滅他們的仇敵

1
十二月,乃亞達月十三日,王的諭旨將要舉行,就是猶大人的仇敵盼望轄制他們的日子,猶大人反倒轄制恨他們的人。
2
猶大人在亞哈隨魯王各省的城裡聚集,下手擊殺那要害他們的人。無人能敵擋他們,因為各族都懼怕他們。
3
各省的首領、總督、省長,和辦理王事的人,因懼怕末底改,就都幫助猶大人。
4
末底改在朝中為大,名聲傳遍各省,日漸昌盛。
5
猶大人用刀擊殺一切仇敵,任意殺滅恨他們的人。
6
在書珊城,猶大人殺滅了五百人;
7
又殺巴珊大他、達分、亞斯帕他、
8
破拉他、亞大利雅、亞利大他、
9
帕瑪斯他、亞利賽、亞利代、瓦耶撒他;
10
這十人都是哈米大他的孫子、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兒子。猶大人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
11
當日,將書珊城被殺的人數呈在王前。
12
王對王后以斯帖說:「猶大人在書珊城殺滅了五百人,又殺了哈曼的十個兒子,在王的各省不知如何呢?現在你要什麼,我必賜給你;你還求什麼,也必為你成就。」
13
以斯帖說:「王若以為美,求你準書珊的猶大人,明日也照今日的旨意行,並將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在木架上。」
14
王便允准如此行。旨意傳在書珊,人就把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起來了。
15
亞達月十四日,書珊的猶大人又聚集在書珊,殺了三百人,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
16
在王各省其餘的猶大人也都聚集保護性命,殺了恨他們的人七萬五千,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這樣,就脫離仇敵,得享平安。
17
亞達月十三日,行了這事;十四日安息,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
18
但書珊的猶大人,這十三日、十四日聚集殺戮仇敵;十五日安息,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
19
所以住無城牆鄉村的猶大人,如今都以亞達月十四日為設筵歡樂的吉日,彼此饋送禮物。

普珥日

20
末底改記錄這事,寫信與亞哈隨魯王各省遠近所有的猶大人,
21
囑咐他們每年守亞達月十四、十五兩日,
22
以這月的兩日為猶大人脫離仇敵得平安、轉憂為喜、轉悲為樂的吉日。在這兩日設筵歡樂,彼此饋送禮物,周濟窮人。
23
於是,猶大人按著末底改所寫與他們的信,應承照初次所守的守為永例;
24
是因猶大人的仇敵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設謀殺害猶大人,掣普珥,就是掣籤,為要殺盡滅絕他們;
25
這事報告於王,王便降旨使哈曼謀害猶大人的惡事歸到他自己的頭上,並吩咐把他和他的眾子都掛在木架上。
26
照著普珥的名字,猶大人就稱這兩日為「普珥日」。他們因這信上的話,又因所看見所遇見的事,
27
就應承自己與後裔,並歸附他們的人,每年按時必守這兩日,永遠不廢。
28
各省各城、家家戶戶、世世代代紀念遵守這兩日,使這「普珥日」在猶大人中不可廢掉,在他們後裔中也不可忘記。
29
亞比孩的女兒—王后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以全權寫第二封信,堅囑猶大人守這「普珥日」,
30
用和平誠實話寫信給亞哈隨魯王國中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猶大人,
31
勸他們按時守這「普珥日」,禁食呼求,是照猶大人末底改和王后以斯帖所囑咐的,也照猶大人為自己與後裔所應承的。
32
以斯帖命定守「普珥日」,這事也記錄在書上。
本章綜覽AI 生成

綜覽:本章記述猶大人在波斯帝國境內逆轉危局,從被獵殺的群體轉為勝過仇敵,守亞達月十三、十四日為普珥日,設立為世世代代紀念神暗中拯救的節期。這勝利並非出於軍事征服,而是神借末底改的高升與以斯帖的智慧所成就的護佑,使散居的猶大人得享平安。

脈絡

  1. 亞達月十三日,猶大人依法自衛,擊殺那些圖謀毀滅他們的人,全地因懼怕而無人能敵他們。
  2. 在書珊城,擊殺哈曼十子卻未取財物,顯明其行動限於自保而非貪奪;王后以斯帖再求追討,十四日續行自衛。
  3. 末底改與以斯帖正式確立兩日為節期,定為“普珥日”,以慶祝“轉憂為喜、轉悲為樂”的神之拯救。
  4. 普珥日被確立為永久節期,遍及帝國各城,包括禁食、設筵、饋禮與周濟窮人,記念神在隱秘中的護理。

承上啟下:承接第8章王允許猶大人自衛的諭旨,本章展現這諭旨的實際果效——神的子民在絕境中逆轉得勝。同時為整卷書收束,第10章將簡述末底改的尊榮,本章的設立節期之舉為此作結,使救贖記憶存留於群體之中。

教義要點:神雖未在書中被明提,卻在歷史中顯明其護理之工——保守選民不被滅絕(參 WCF 7.3;《使徒信經》論“全地的主”)。普珥日的設立體現神借人行動成就救恩,也顯明公義與節制(不取財物),合乎聖約子民的見證。

應用:在慶祝普珥日時,當預備禮物送給鄰舍,併為窮苦人留一份筵席。

AI 生成內容,不可替代聖經、教會與牧者的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