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斯敏斯特大要理問答問 108. 第二條誡命所要求的本分是什麼?經典版現代版解釋複製鏈接問 108. 第二條誡命所要求的本分是什麼? 答. 第二條誡命所要求的本分是:接受、遵行,並純全完整地持守上帝在其話語中所設立的一切宗教崇拜和禮儀,特別包括:奉基督的名禱告和感恩;讀經、講道與聽道;施行並領受聖禮;教會的治理與紀律;聖職事工及其維持;宗教性的禁食;奉上帝的名宣誓,並向上帝許願。同時也包括:不認可、憎惡並反對一切虛假的崇拜;並且按照各人的地位和職分,除去這些虛假崇拜,以及一切偶像崇拜的遺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