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馬可福音 2

治好癱瘓病人

(太9·1—8;路5·17—26)

1
過了些日子,耶穌又進了迦百農。人聽見他在房子裡,
2
就有許多人聚集,甚至連門前都沒有空地;耶穌就對他們講道。
3
有人帶著一個癱子來見耶穌,是用四個人抬來的;
4
因為人多,不得近前,就把耶穌所在的房子,拆了房頂,既拆通了,就把癱子連所躺臥的褥子都縋下來。
5
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
6
有幾個文士坐在那裡,心裡議論,說:
7
「這個人為什麼這樣說呢?他說僭妄的話了。除了 神以外,誰能赦罪呢?」
8
耶穌心中知道他們心裡這樣議論,就說:「你們心裡為什麼這樣議論呢?
9
或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樣容易呢?
10
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
11
「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12
那人就起來,立刻拿著褥子,當眾人面前出去了,以致眾人都驚奇,歸榮耀與 神,說:「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

呼召利未

(太9·9—13;路5·27—32)

13
耶穌又出到海邊去,眾人都就了他來,他便教訓他們。
14
耶穌經過的時候,看見亞勒腓的兒子利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他就起來,跟從了耶穌。
15
耶穌在利未家裡坐席的時候,有好些稅吏和罪人與耶穌並門徒一同坐席;因為這樣的人多,他們也跟隨耶穌。
16
法利賽人中的文士看見耶穌和罪人並稅吏一同吃飯,就對他門徒說:「他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嗎?」
17
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禁食的問題

(太9·14—17;路5·33—39)

18
當下,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禁食。他們來問耶穌說:「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的門徒禁食,你的門徒倒不禁食,這是為什麼呢?」
19
耶穌對他們說:「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陪伴之人豈能禁食呢?新郎還同在,他們不能禁食。
20
但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日他們就要禁食。
21
沒有人把新布縫在舊衣服上,恐怕所補上的新布帶壞了舊衣服,破的就更大了。
22
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恐怕酒把皮袋裂開,酒和皮袋就都壞了;惟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裡。」

安息日的問題

(太12·1—8;路6·1—5)

23
耶穌當安息日從麥地經過。他門徒行路的時候,掐了麥穗。
24
法利賽人對耶穌說:「看哪,他們在安息日為什麼做不可做的事呢?」
25
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缺乏飢餓之時所做的事,你們沒有念過嗎?
26
他當亞比亞他作大祭司的時候,怎麼進了 神的殿,吃了陳設餅,又給跟從他的人吃。這餅除了祭司以外,人都不可吃。」
27
又對他們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
28
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本章綜覽AI 生成

綜覽
本章集中展現耶穌權柄的多重維度——赦罪的權柄、呼召的權柄、更新傳統的權柄,以及超越安息日律例的主權。這些事件不僅揭示耶穌的身份超越文士與法利賽人的宗教框架,也標誌著神國度的臨在正以嶄新方式展開。整章在馬可福音的敘事中承上啟下,緊接耶穌權能的首次彰顯(趕鬼、醫病),進一步深化其使命的性質:他不僅帶來醫治,更帶來赦罪與更新。

脈絡

  1. 耶穌在迦百農醫病時先宣告“罪得赦免”,引發文士質疑,繼而以“起來拿褥子走”證明他有地上赦罪的權柄(1–12節)。
  2. 他呼召稅吏利未,並與罪人同席,表明其使命是召罪人悔改,而非認同宗教上的“潔淨”界限(13–17節)。
  3. 面對禁食的質問,耶穌以“新郎的比喻”和“新布舊衣”“新酒新皮袋”的比喻,說明神國帶來的是全新秩序,不能拘守舊有宗教形式(18–22節)。
  4. 在安息日掐麥穗的爭議中,耶穌援引大衛的先例,並宣告“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進而宣稱“人子是安息日的主”,顯明他對律法精義的超越性權柄(23–28節)。

承上啟下
承接第1章中耶穌權能的初步彰顯(趕出汙鬼、醫治病人),本章轉向對其身份與權柄的深層揭示;同時為第3章進一步的衝突鋪路——宗教領袖的敵意將從質疑升級為謀害(3:6),而耶穌也隨即差遣門徒,擴展國度事工。

教義要點
耶穌是擁有赦罪權柄的“人子”(),這一權柄唯獨屬神,卻由他親自施行,顯明其神性。他來為召罪人(),正如《海德堡要理問答》主日2 提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捨己”,他正是那真正的醫生與挽回祭。他又超越安息日,表明他是律法的成全者與主,正如 WCF 7.2 所言,神與人之間的中保具有“永恆的大祭司”職分。

應用
當人以宗教規條衡量恩典的施行時,應省察自己是否忽略了基督是來召罪人歸向父的那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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