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会 · 精简版

以斯拉记 9

谴责跟异族通婚

1
这事做完了,众首领来见我,说:「以色列民和祭司并利未人,没有离绝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亚扪人、摩押人、埃及人、亚摩利人,仍效法这些国的民,行可憎的事。
2
因他们为自己和儿子娶了这些外邦女子为妻,以致圣洁的种类和这些国的民混杂;而且首领和官长在这事上为罪魁。」
3
我一听见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头发和胡须,惊惧忧闷而坐。
4
凡为以色列 神言语战兢的,都因这被掳归回之人所犯的罪聚集到我这里来。我就惊惧忧闷而坐,直到献晚祭的时候。
5
献晚祭的时候我起来,心中愁苦,穿着撕裂的衣袍,双膝跪下向耶和华—我的 神举手,
6
说:「我的 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 神仰面;因为我们的罪孽灭顶,我们的罪恶滔天。
7
从我们列祖直到今日,我们的罪恶甚重;因我们的罪孽,我们和君王、祭司都交在外邦列王的手中,杀害、掳掠、抢夺、脸上蒙羞正如今日的光景。
8
现在耶和华—我们的 神暂且施恩与我们,给我们留些逃脱的人,使我们安稳如钉子钉在他的圣所,我们的 神好光照我们的眼目,使我们在受辖制之中稍微复兴。
9
我们是奴仆,然而在受辖制之中,我们的 神仍没有丢弃我们,在波斯王眼前向我们施恩,叫我们复兴,能重建我们 神的殿,修其毁坏之处,使我们在犹大和耶路撒冷有墙垣。
10
「我们的 神啊,既是如此,我们还有什么话可说呢?因为我们已经离弃你的命令,
11
就是你借你仆人众先知所吩咐的说:『你们要去得为业之地是污秽之地;因列国之民的污秽和可憎的事,叫全地从这边直到那边满了污秽。
12
所以不可将你们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为你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永不可求他们的平安和他们的利益,这样你们就可以强盛,吃这地的美物,并遗留这地给你们的子孙永远为业。』
13
神啊,我们因自己的恶行和大罪,遭遇了这一切的事,并且你刑罚我们轻于我们罪所当得的,又给我们留下这些人。
14
我们岂可再违背你的命令,与这行可憎之事的民结亲呢?若这样行,你岂不向我们发怒,将我们灭绝,以致没有一个剩下逃脱的人吗?
15
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啊,因你是公义的,我们这剩下的人才得逃脱,正如今日的光景。看哪,我们在你面前有罪恶,因此无人在你面前站立得住。」
本章综览AI 生成

综览:本章记述以斯拉得知归回的百姓与外邦通婚、违背圣约后,深感悲痛而公开认罪的场景。此事牵涉选民身份的纯洁性与对神命令的顺从,揭示圣约群体在信仰实践上的严重危机,也显明属灵复兴必须始于对罪的清醒认知与谦卑悔改。

脉络:首领报告百姓与迦南等地之民混杂通婚,以致“圣洁的种类”被玷污(1-2);以斯拉以撕衣、拔发、禁食等行动表达深切哀恸,敬畏神话语者皆与他同心聚集(3-4);晚祭时分他代表全民向神祷告认罪,承认列祖与当代之人的悖逆(5-7);他承认神的公义与百姓的不配,既感念神施恩留下余民,又忧惧再背命令将招致灭绝(8-15)。

承上启下:承接第8章以斯拉带领第二批民众归回的记载,本章立刻揭示属灵危机的严重性,显明外在重建圣殿之外,内在圣洁的恢复更为紧迫;为此,本章的认罪祷告为第10章百姓立约离绝外邦女子的行动埋下伏笔,推动整个归回群体走向真正的悔改与更新。

教义要点:神的子民蒙召分别为圣,不可与悖逆之民同负一轭(参WCF 16.7HC 主日 33)。以斯拉的祷告显明,人得蒙存留全然出于神的怜悯,而圣约的持守在乎顺从神已启示的命令;百姓的罪不仅是道德过失,更是对盟约关系的破坏,以致“无人在你面前站立得住”(15),唯靠神的公义施恩方得存留(WCF 7.3)。

应用:当群体的合一建立在妥协神话语的基础上时,真正的悔改始于个人对罪的清醒拒绝与公开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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