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希伯來書 10

1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借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2
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
3
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
4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5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 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 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
6
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
7
那時我說: 神啊,我來了, 為要照你的旨意行; 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8
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
9
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
10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11
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 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12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 神的右邊坐下了。
13
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14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15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他既已說過:
16
主說:那些日子以後, 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 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 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
17
以後就說: 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
18
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勸勉和警告

19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20
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21
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 神的家,
22
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 神面前;
23
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
24
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
25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26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27
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28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
29
何況人踐踏 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30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
31
落在永生 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32
你們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後所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
33
一面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眾人觀看;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
34
因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
35
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
36
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 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
37
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 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
38
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 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
39
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本章綜覽AI 生成

綜覽
本章集中闡明基督獻祭的終極性與有效性,對比舊約獻祭制度的侷限,確立新約中靠基督一次獻祭便使人得以成聖的真理。這不僅是對律法禮儀的超越,也引出信徒當有的回應:持守信仰、彼此勸勉、忍耐到底。本章在全書論證中居核心地位,既完成對基督超越性的教義論述,又轉向實踐勸勉的段落。

脈絡
一、舊約祭物不能除罪,僅為影兒(1-4節);基督照神旨意獻上自己,成就永遠救贖(5-10節)。
二、基督一次獻祭便完成救恩,遠超祭司重複的事奉(11-18節),聖靈為此作見證。
三、基於這救恩,信徒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當堅守信仰、彼此激發愛心(19-25節)。
四、警告故意犯罪者無贖罪祭可倚靠,強調忍耐到底的重要性(26-39節)。

承上啟下
承接第9章對基督進入天上的至聖所的論述,本章進一步闡明其獻祭的實效:非重複、非象徵,而是實現永遠的潔淨。同時為第11章的“信心偉人榜”鋪墊,因“義人必因信得生”(38節)引出對信心生活的具體闡述。

教義要點
基督的獻祭是唯一有效的贖罪之法,使信徒得以永遠完全(WCF 8.5HC 主日 6)。聖靈見證新約的應許:神不再記念人的罪(來10:17;參 WCF 7.6)。真正的成聖出於神的旨意與基督的獻上,而非律法下的禮儀(HC 主日 24)。

應用
當在群體中持續參加聚會,以具體的勸勉回應那臨近的日子。

AI 生成內容,不可替代聖經、教會與牧者的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