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会 · 精简版

约书亚记 20

设立逃城

(民35·9—28;申19·1—13)

1
耶和华晓谕约书亚说:
2
「你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要照着我借摩西所晓谕你们的,为自己设立逃城,
3
使那无心而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这些城可以作你们逃避报血仇人的地方。
4
那杀人的要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门口,将他的事情说给城内的长老们听。他们就把他收进城里,给他地方,使他住在他们中间。
5
若是报血仇的追了他来,长老不可将他交在报血仇的手里;因为他是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
6
他要住在那城里,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等到那时的大祭司死了,杀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来的那城。」
7
于是,以色列人在拿弗他利山地分定加利利的基低斯;在以法莲山地分定示剑;在犹大山地分定基列·亚巴(基列·亚巴就是希伯 );
8
又在约旦河外耶利哥东,从吕便支派中,在旷野的平原,设立比悉;从迦得支派中设立基列的拉末;从玛拿西支派中设立巴珊的哥兰。
9
这都是为以色列众人和在他们中间寄居的外人所分定的城邑,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不死在报血仇人的手中,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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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览
本章聚焦于设立“逃城”的具体实施,主题是神在公义中存留怜悯的法则。在以色列各支派领地内划定六座逃城,使无心误杀人的可以逃避报血仇者的追讨,直等到大祭司死后方可归回本城。这一制度既维护了生命的神圣性,又防止私刑泛滥,体现了律法中公义与恩慈的平衡,也显明神在应许之地为罪与过失预留了赎罪的出路。

脉络

  1. 神亲自吩咐约书亚执行设立逃城的命令,重申这是出于摩西律法的延续(1-2节);
  2. 明确逃城的适用条件:仅限“无心而误杀”者,且须经城中长老听审确认(3-6节);
  3. 记录六座逃城的地理分布:三在约旦河西,三在河东,覆盖全地以色列人与寄居者(7-8节);
  4. 总结设立逃城的普世性目的——保护误杀人者,等候公义审判(9节)。

承上启下
承接第19章对各支派分地的最终完成,本章在应许之地全面安顿后立即推行司法制度,表明神子民的生活需以公义秩序为基础;同时为第21章利未人城邑的分配埋下伏笔——逃城多设于利未人居住之地,暗示他们在审判与庇护中的属灵职分。

教义要点
此章见证神在律法中设立中保与代赎的影儿。误杀人者受庇护直至大祭司之死,预表罪人因基督之死得蒙保守(参);会众的审判与限定居所,亦反映罪人需在群体中接受真理的分辨(WCF 21.1HC 主日 11)。逃城是恩典的记号,显明神不将过犯归在无意者身上()。

应用
当你面对过失带来的后果时,当寻求合宜的遮蔽与和解之道,而非逃避责任或陷入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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