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約書亞記 16

分給以法蓮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的土地

1
約瑟的子孫拈鬮所得之地是從靠近耶利哥的約旦河起,以耶利哥東邊的水為界:從耶利哥上去,通過山地的曠野,到伯特利;
2
又從伯特利到路斯,接連到亞基人的境界,至亞他綠;
3
又往西下到押利提人的境界,到下伯·和 的境界,直到基色,通到海為止。
4
約瑟的兒子瑪拿西、以法蓮就得了他們的地業。

以法蓮支派

5
以法蓮子孫的境界,按著宗族所得的,記在下面:他們地業的東界是亞他綠·亞達到上伯·和 ;
6
往西通到北邊的密米他,又向東繞到他納·示羅,又接連到雅挪哈的東邊;
7
從雅挪哈下到亞他綠,又到拿拉,達到耶利哥,通到約旦河為止;
8
從他普亞往西,到加拿河,直通到海為止。這就是以法蓮支派按著宗族所得的地業。
9
另外在瑪拿西人地業中得了些城邑和屬城的村莊。這都是分給以法蓮子孫的。
10
他們沒有趕出住基色的迦南人;迦南人卻住在以法蓮人中間,成為做苦工的僕人,直到今日。
本章綜覽AI 生成

綜覽:本章記述約瑟子孫——特別是以法蓮支派——所分得之地業的疆界與城邑,是約書亞在迦南分地工作的延續,承接前章對猶大支派的分配,進一步落實神應許給以色列各支派產業的應許(書十四1),同時顯明人對神命令的順服與妥協並存。

脈絡:首先說明約瑟子孫整體分得之地的範圍,以約旦河為起點,橫跨中部山地至地中海;接著詳述以法蓮支派按宗族所得的具體邊界,從東南的曠野上至伯特利,西延至基色,南界抵加拿河;經文特別指出,儘管以法蓮人獲得產業,卻未徹底趕出住基色的迦南人,反而使其為僕,暴露他們未能全然遵行神滅絕外邦的命令。

承上啟下:承接第15章對猶大支派地業的劃分,本章轉向北方支派的分配,為第17章瑪拿西支派的產業作直接鋪墊;同時,以法蓮未逐迦南人的記載,為後續23章中約書亞警告百姓與異族摻雜的危機埋下伏筆。

教義要點:神信實兌現對列祖的應許,將迦南地分給各支派為業(WCF 7.3;申四38),但人必須全然順服,不可妥協。此章顯明神的恩賜與人的責任並存:產業出於神的賜予,卻需人徹底執行祂的命令,否則聖潔國度的建立必受攔阻。

應用:在所領受的職分中,徹底除去明知的妥協,不以“部分得勝”代替神所要求的全然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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