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詩篇 58

求 神罰惡

大衛的金詩,交與伶長。調用休要毀壞。

1
世人哪,你們默然不語,真合公義嗎? 施行審判,豈按正直嗎?
2
不然!你們是心中作惡; 你們在地上秤出你們手所行的強暴。
3
惡人一齣母胎就與 神疏遠, 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
4
他們的毒氣好像蛇的毒氣; 他們好像塞耳的聾虺,
5
不聽行法術的聲音, 雖用極靈的咒語也是不聽。
6
神啊,求你敲碎他們口中的牙! 耶和華啊,求你敲掉少壯獅子的大牙!
7
願他們消滅,如急流的水一般; 他們瞅準射箭的時候,願箭頭彷彿砍斷。
8
願他們像蝸牛消化過去, 又像婦人墜落未見天日的胎。
9
你們用荊棘燒火,鍋還未熱, 他要用旋風把青的和燒著的一齊颳去。
10
義人見仇敵遭報就歡喜, 要在惡人的血中洗腳。
11
因此,人必說:義人誠然有善報; 在地上果有施行判斷的 神!
本章綜覽AI 生成

綜覽
本章是一篇激憤的哀歌,詩人面對社會中根深蒂固的不公與惡人的猖獗,向神發出公義的呼求。全章以對掌權者的質問開篇,揭示他們背離正直、行暴施詭的實情,並形容惡人自幼便偏離神道,毒如聾蛇,不受勸誡。詩人繼而懇求神干預,以審判粉碎惡人的能力,速速剪除其勢力,最終以義人因神公義得彰而歡喜作結,見證神在地上確實施行審判。

脈絡

  1. 詩人質問權貴是否按公義審判,指出他們實則心中行惡、以強暴秤量行為(1–2節);
  2. 描寫惡人本性敗壞,自出生即偏離真道,靈性如聾蛇拒聽神言(3–5節);
  3. 向神呼求審判:求神摧毀惡人的攻擊能力,使其速速滅亡如流水、蝸牛、流產之胎(6–8節);
  4. 預言神必以旋風除滅全體惡者,並以義人得見報應而歡欣,確立神公義統治的現實(9–11節)。

承上啟下
承接第57章在危難中對神慈愛與信實的倚靠,本章轉而聚焦神對集體性邪惡的審判,深化“神是公義審判者”的主題;同時為第59章進一步呼求神對抗仇敵埋下伏筆,延續個人受迫與神公義干預的張力。

教義要點
本章顯明神對公義的絕對要求與對邪惡的恨惡。惡人自幼背離神,本性敗壞(參 WCF 6.4),而神的審判是對其罪的必要回應。最終義人所得的報償,見證“神是審判全地的主”(詩96:13),符合《威斯敏斯特信條》7.3所言:神照其公義治理世界,賞善罰惡。

應用
當看見不公卻未立刻終結時,可照此詩將憤懣帶入禱告,信靠神必在所定之時施行公義。

AI 生成內容,不可替代聖經、教會與牧者的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