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詩篇 75

神是審判者

亞薩的詩歌,交與伶長。調用休要毀壞。

1
神啊,我們稱謝你,我們稱謝你! 因為你的名相近,人都述說你奇妙的作為。
2
我到了所定的日期, 必按正直施行審判。
3
地和其上的居民都消化了; 我曾立了地的柱子。 (細拉)
4
我對狂傲人說:不要行事狂傲! 對兇惡人說:不要舉角!
5
不要把你們的角高舉; 不要挺著頸項說話。
6
因為高舉非從東,非從西, 也非從南而來。
7
惟有 神斷定; 他使這人降卑,使那人升高。
8
耶和華手裡有杯, 其中的酒起沫,杯內滿了攙雜的酒; 他倒出來, 地上的惡人必都喝這酒的渣滓,而且喝盡。
9
但我要宣揚,直到永遠! 我要歌頌雅各的 神!
10
惡人一切的角,我要砍斷; 惟有義人的角必被高舉。
本章綜覽AI 生成

綜覽:本章以感恩與神聖審判的宣告交織為主題,強調神在歷史中親自掌權,在所定之時施行公義的審判。詩人以稱謝起始,迅速轉入神對狂傲與兇惡之人的警告,顯明神是唯一有權柄高舉或降卑人的主宰,全章在神聖威嚴與信實作為中展開。

脈絡:首段(1節)以重複的“稱謝”表達對神臨近與奇妙作為的敬拜;接著神親自發言(2–5節),宣告審判的權柄與時間由祂定奪,並斥責狂傲兇惡之人不可高舉自己;繼而闡明權柄唯獨出於神(6–7節),升高與降卑皆由祂斷定;末段以酒杯的意象(8節)描繪惡人必承受神的忿怒,而詩人則以頌讚與確信作結(9–10節),宣告義人終將被高舉。

承上啟下:承接第74篇對惡人褻瀆神與聖民受苦的 lament,本章轉而宣告神並非沉默,祂必在所定之時審判;此堅定信念為第76篇對神在錫安顯明審判與榮耀的頌讚埋下伏筆。

教義要點:神按公義斷定人的升高與降卑,祂的審判至終顯明祂的主權與公平。如《威斯敏斯特信條》2.2所言,神以其主權統管萬有,按祂美意掌權;而《海德堡要理問答》主日10亦指出,神必不任憑惡人逃脫,祂的審判顯明祂的公義。

應用:當看見不義掌權時,可默想神手中那杯正按祂時間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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