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約伯記 15

第二次對話

(15·1—21·34)

1
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說:
2
智慧人豈可用虛空的知識回答, 用東風充滿肚腹呢?
3
他豈可用無益的話 和無濟於事的言語理論呢?
4
你是廢棄敬畏的意, 在 神面前阻止敬虔的心。
5
你的罪孽指教你的口; 你選用詭詐人的舌頭。
6
你自己的口定你有罪,並非是我; 你自己的嘴見證你的不是。
7
你豈是頭一個被生的人嗎? 你受造在諸山之先嗎?
8
你曾聽見 神的密旨嗎? 你還將智慧獨自得盡嗎?
9
你知道什麼是我們不知道的呢? 你明白什麼是我們不明白的呢?
10
我們這裡有白髮的和年紀老邁的, 比你父親還老。
11
神用溫和的話安慰你, 你以為太小嗎?
12
你的心為何將你逼去? 你的眼為何冒出火星,
13
使你的靈反對 神, 也任你的口發這言語?
14
人是什麼,竟算為潔淨呢? 婦人所生的是什麼,竟算為義呢?
15
神不信靠他的眾聖者; 在他眼前,天也不潔淨,
16
何況那汙穢可憎、 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呢!
17
我指示你,你要聽; 我要述說所看見的,
18
就是智慧人從列祖所受, 傳說而不隱瞞的。
19
這地惟獨賜給他們, 並沒有外人從他們中間經過。
20
惡人一生之日劬勞痛苦; 強暴人一生的年數也是如此。
21
驚嚇的聲音常在他耳中; 在平安時,搶奪的必臨到他那裡。
22
他不信自己能從黑暗中轉回; 他被刀劍等候。
23
他漂流在外求食,說:哪裡有食物呢? 他知道黑暗的日子在他手邊預備好了。
24
急難困苦叫他害怕, 而且勝了他,好像君王預備上陣一樣。
25
他伸手攻擊 神, 以驕傲攻擊全能者,
26
挺著頸項, 用盾牌的厚凸面向全能者直闖;
27
是因他的臉蒙上脂油, 腰積成肥肉。
28
他曾住在荒涼城邑, 無人居住、將成亂堆的房屋。
29
他不得富足,財物不得常存, 產業在地上也不加增。
30
他不得出離黑暗。 火焰要將他的枝子燒乾; 因 神口中的氣,他要滅亡 。
31
他不用倚靠虛假欺哄自己, 因虛假必成為他的報應。
32
他的日期未到之先,這事必成就; 他的枝子不得青綠。
33
他必像葡萄樹的葡萄,未熟而落; 又像橄欖樹的花,一開而謝。
34
原來不敬虔之輩必無生育; 受賄賂之人的帳棚必被火燒。
35
他們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罪孽; 心裡所預備的是詭詐。
本章綜覽AI 生成

綜覽:本章記錄了提幔人以利法對約伯的第二次發言。他不再溫和勸導,而是嚴厲指責約伯的言辭充滿驕傲與悖逆,認為其苦難必是犯罪所致。以利法強調傳統智慧與神的超越性,並描繪惡人終必滅亡的結局,以此警告約伯悔改。

脈絡:以利法首先斥責約伯的話語空洞、充滿罪性(1–6節);繼而質疑約伯自以為有特殊啟示,超越年長智者(7–11節);他宣稱神眼中的天尚不潔,人更無可能稱義(12–16節);最後援引祖先所傳的智慧,描述惡人雖暫存卻終遭毀滅的必然命運(17–35節)。

承上啟下:承接第14章約伯對生命短暫與神嚴厲的哀嘆,以利法將之解讀為對神主權的挑戰,因而更激烈反駁;同時為第16章約伯的回應埋下伏筆——約伯將不再僅向友人訴苦,而更直接呼求神的見證與伸冤。

教義要點:人無法在神面前自稱為義,因“婦人所生的”本有軟弱與汙穢(14節),正如《威斯敏斯特信條》7.3所言,始祖墮落後,全人類“在罪中生來就與神隔絕”,唯有藉恩典得救。以利法雖誤用於定約伯的罪,卻客觀陳述了人不能靠己稱義的真理。

應用:當你在苦難中被人以“你必有罪”定論時,不必陷入自證漩渦,因神才是終極的審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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