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約翰福音 19

1
當下彼拉多將耶穌鞭打了。
2
兵丁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他頭上,給他穿上紫袍,
3
又挨近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他們就用手掌打他。
4
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我帶他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
5
耶穌出來,戴著荊棘冠冕,穿著紫袍。 彼拉多 對他們說:「你們看這個人!」
6
祭司長和差役看見他,就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彼拉多說:「你們自己把他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
7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 神的兒子。」
8
彼拉多聽見這話,越發害怕,
9
又進衙門,對耶穌說:「你是哪裡來的?」耶穌卻不回答。
10
彼拉多說:「你不對我說話嗎?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
11
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12
從此,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無奈猶太人喊著說:「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凱撒的忠臣。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凱撒了。」
13
彼拉多聽見這話,就帶耶穌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鋪華石處」,希伯來話叫厄巴大,就在那裡坐堂。
14
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有午正。彼拉多對猶太人說:「看哪,這是你們的王!」
15
他們喊著說:「除掉他!除掉他!釘他在十字架上!」彼拉多說:「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嗎?」祭司長回答說:「除了凱撒,我們沒有王。」
16
於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

耶穌被釘十字架

(太27·32—44;可15·21—32;路23·26—43)

17
他們就把耶穌帶了去。耶穌揹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
18
他們就在那裡釘他在十字架上,還有兩個人和他一同釘著,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
19
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
20
有許多猶太人念這名號;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與城相近,並且是用希伯來、羅馬、希臘三樣文字寫的。
21
猶太人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
22
彼拉多說:「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
23
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他的衣服分為四分,每兵一分;又拿他的裡衣,這件裡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
24
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著。」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 他們分了我的外衣, 為我的裡衣拈鬮。 兵丁果然做了這事。
25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與他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
26
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
27
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裡去了。

耶穌的死

(太27·45—56;可15·33—41;路23·44—49)

28
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
29
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裡;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
30
耶穌嚐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 神了。

肋旁被扎

31
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
32
於是兵丁來,把頭一個人的腿,並與耶穌同釘第二個人的腿,都打斷了。
33
只是來到耶穌那裡,見他已經死了,就不打斷他的腿。
34
惟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
35
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
36
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37
經上又有一句說:「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

耶穌的安葬

(太27·57—61;可15·42—47;路23·50—56)

38
這些事以後,有亞利馬太人約瑟,是耶穌的門徒,只因怕猶太人,就暗暗地作門徒。他來求彼拉多,要把耶穌的身體領去。彼拉多允准,他就把耶穌的身體領去了。
39
又有尼哥德慕,就是先前夜裡去見耶穌的,帶著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前來。
40
他們就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
41
在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有一個園子,園子裡有一座新墳墓,是從來沒有葬過人的。
42
只因是猶太人的預備日,又因那墳墓近,他們就把耶穌安放在那裡。
本章綜覽AI 生成

綜覽:本章記述耶穌受審、被釘十字架、受死與安葬的全過程,是約翰福音中救贖敘事的高峰。整章圍繞“王”的主題展開——世人以嘲弄與拒絕對待這位真正的君王,但神卻藉著這最羞辱的十字架成就了最大的榮耀。約翰以冷靜筆調突顯耶穌在苦難中的主權,顯明祂並非被動的受害者,而是主動完成父所託付之工的救主。

脈絡:彼拉多試圖釋放耶穌,三次聲明查無罪證,卻在猶太人壓力下屈服;耶穌在受辱中仍被顯明為王,連罪狀牌也見證“猶太人的王”;十字架下,耶穌交付母親與門徒彼此相顧,並宣告“成了”,顯明救贖之工的完成;祂的死應驗舊約預言,骨頭未折、肋旁被扎,見證其身份與犧牲的真實性;亞利馬太的約瑟與尼哥德慕公開安葬耶穌,顯明暗中作門徒的時代已結束。

承上啟下:承接第18章耶穌在大祭司面前的受審,本章繼續展現祂在政治權勢前的沉默與得勝;同時為第20章復活埋下伏筆——新墳墓、未折斷的骨頭、見證真實的目擊者,都為“復活的耶穌”提供不可否認的身體性與歷史性基礎。

教義要點:基督的受難不是意外,而是按神的定旨先見完成的救贖行動(參 WCF 8.4)。祂在十字架上成就了完全的挽回祭,以無罪之身擔當罪的刑罰。“成了”表明救恩之工全然完備。祂的死應驗了舊約“逾越節的羔羊”()與“被扎的彌賽亞”(亞12:10)的預表,顯明祂是那真正除去世人罪孽的神的羔羊(約1:29)。

應用:當思想十字架上“成了”的宣告,在每日生活中不再靠行為補足救恩,而是安息於基督已完成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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