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会 · 精简版

哥林多前书 7

婚姻的问题

1
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
2
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
3
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4
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5
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
6
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
7
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 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
8
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10
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11
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12
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
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
14
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
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姊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 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16
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照主分给各人的去行

17
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 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
18
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礼。
19
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 神的诫命就是了。
20
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守住这身分。
21
你是作奴隶蒙召的吗?不要因此忧虑;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
22
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
23
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
24
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在 神面前守住这身分。

未婚和寡居

25
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
26
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27
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
28
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
29
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
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
31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
32
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
33
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
34
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
35
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
36
若有人以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女儿也过了年岁,事又当行,他就可随意办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亲就是了。
37
倘若人心里坚定,没有不得已的事,并且由得自己作主,心里又决定了留下女儿不出嫁,如此行也好。
38
这样看来,叫自己的女儿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39
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
40
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我也想自己是被 神的灵感动了。
本章综览AI 生成

综览:本章回应哥林多教会关于婚姻与独身的疑问,探讨信徒在婚姻、守独身、与不信者同住等处境中的合宜生活。保罗在福音的自由中阐明,各种身份本身并不决定属灵高低,关键在于如何为荣耀神而活。本章位于保罗处理教会具体问题的开端,为后续讨论恩赐、聚会秩序等议题奠定“以属天眼光过地上生活”的基调。

脉络:1)从避免淫乱的角度肯定婚姻的圣洁,强调夫妻彼此当尽的义务(1-5节);2)区分主明确的命令(如不可离婚)与使徒因时宜给出的建议(如不离弃不信的配偶),平衡原则与处境(6-16节);3)推广“守住蒙召时的身份”这一总原则,应用于割礼、奴仆等社会身份(17-24节);4)论及守童身的益处,虽非命令,但出于对末世紧迫与专心事主的考量(25-40节)。

承上启下:承接第6章关于身体属于主、不可与娼妓联合的教导,本章进一步阐明身体在婚姻中的正当用途与界限。为第8章讨论食物与良心问题埋下伏笔,因两者皆涉及“可行但未必造就人”的自由原则,体现保罗处理基督徒伦理的一贯方式。

教义要点:婚姻是神设立的圣洁关系,夫妻互有权利与责任(WCF 24.2);独身若出于神的恩赐,有助于专心事主(HC 主日 44);信徒蒙召时的身份不必强求改变,因在基督里各职分皆可荣耀神(WCF 19.5)。

应用:若你正考虑婚姻或独身,当省察是否更有利于专心服事主,而不是单凭情感或社会压力作决定。

AI 生成内容,不可替代圣经、教会与牧者的教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