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羅馬書 13

順服掌權者

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命的。
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4
因為他是 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6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 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
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相愛如兄弟

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9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白晝將近

11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12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闇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13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
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本章綜覽AI 生成

綜覽:本章論述基督徒對政府權柄的順服責任與道德生活的更新,處於羅馬書從教義到實踐過渡的關鍵位置。在闡明因信稱義與信徒成聖的基礎上,保羅將信仰落實於公共秩序與日常倫理,強調信徒在世界中的見證必須與所蒙的恩召相稱。

脈絡:首先闡明政權的神聖來源,指出順服掌權者是順服神的命定;繼而說明政權作為“神的用人”維持公義秩序的功能,信徒因良心而非僅因懼怕刑罰而順服;接著從納稅義務轉向更廣的倫理責任,以“愛人如己”總括律法的核心;最後轉向末世警醒的呼召,勸勉信徒脫去闇昧行為,活出屬光明的聖潔生活。

承上啟下:承接第12章“將身體獻上”的奉獻原則,具體展開如何在社會關係中活出理所當然的侍奉,又為第14章處理信心軟弱者的爭議鋪墊,顯明愛如何在具體處境中成全律法。

教義要點:政權出於神的設立,為維持秩序與公義(WCF 23.1);信徒因良心順服,且以愛完全律法(WCF 19.6);末世臨近要求聖徒脫去舊人,披戴基督(HC 主日 32)。愛不加害於人,因此是成全律法的終極實踐。

應用:按時納稅、遠離酗酒與私慾的引誘,以具體行動見證光明之子的身份。

AI 生成內容,不可替代聖經、教會與牧者的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