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会 · 精简版

利未记 18

有关淫乱的禁令

1
耶和华对摩西说:
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
3
你们从前住的埃及地,那里人的行为,你们不可效法,我要领你们到的迦南地,那里人的行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们的恶俗行。
4
你们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
5
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华。
6
「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亲近他们。我是耶和华。
7
不可露你母亲的下体,羞辱了你父亲。她是你的母亲,不可露她的下体。
8
不可露你继母的下体;这本是你父亲的下体。
9
你的姊妹,不拘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无论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她们的下体。
10
不可露你孙女或是外孙女的下体,露了她们的下体就是露了自己的下体。
11
你继母从你父亲生的女儿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她的下体。
12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体;她是你父亲的骨肉之亲。
13
不可露你姨母的下体;她是你母亲的骨肉之亲。
14
不可亲近你伯叔之妻,羞辱了你伯叔;她是你的伯叔母。
15
不可露你儿妇的下体;她是你儿子的妻,不可露她的下体。
16
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体;这本是你弟兄的下体。
17
不可露了妇人的下体,又露她女儿的下体,也不可娶她孙女或是外孙女,露她们的下体;她们是骨肉之亲,这本是大恶。
18
你妻还在的时候,不可另娶她的姊妹作对头,露她的下体。
19
「女人行经不洁净的时候,不可露她的下体,与她亲近。
20
不可与邻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
21
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归与摩洛,也不可亵渎你 神的名。我是耶和华。
22
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
23
不可与兽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与它淫合;这本是逆性的事。
24
「在这一切的事上,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因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
25
连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讨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
26
故此,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这一切可憎恶的事,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都不可行,(
27
在你们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这一切可憎恶的事,地就玷污了,)
28
免得你们玷污那地的时候,地就把你们吐出,像吐出在你们以先的国民一样。
29
无论什么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从民中剪除。
30
所以,你们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们随从那些可憎的恶俗,就是在你们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
本章综览AI 生成

综览
本章的核心是圣洁的界限,强调以色列民因所侍奉的是圣洁之神,必须在性关系与社会行为上与周围列邦分别出来。这是《利未记》从礼仪洁净转向道德律例的关键一环,承接前面关于敬拜与献祭的条例,开始具体阐明“怎样活在神面前”的生活规范,为后续第19、20章的圣洁生活总纲铺路。

脉络

  1. 神以“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开篇,确立权威与关系基础,命令百姓不可效法埃及与迦南的风俗,而要遵行祂的典章。
  2. 接着列出一系列禁止的亲属关系和性行为,涵盖乱伦、近亲结合、通奸、同性性行为及兽淫,划定家庭与身体的圣洁界限。
  3. 这些禁令不仅出于道德,更关联土地的洁净与国民的存续——列邦因行这些事被地“吐出”,以色列若沾染,亦不得例外。
  4. 末尾重申遵守律例的必要性,警告凡行其中任一可憎之事的,必从民中剪除,突显圣洁是群体生存的前提。

承上启下
承接第17章关于献祭与血的神圣性,本章将圣洁从祭坛延伸到家庭与私生活,表明敬虔不止于礼仪,更体现在关系中。同时为第19章“圣洁生活总纲”和第20章对违反者的刑罚埋下伏笔,构成“圣洁要则”的核心段落。

教义要点
神将道德律与圣洁生活紧密联结,显明祂的子民须在一切事上分别为圣。正如《威斯敏斯特信条》7.3所言,神与人之间的约关系要求顺服;此处的律例正是圣约子民生活的具体体现,违背即破坏圣约的圣洁性质。

应用
当面对文化中习以为常的道德松懈时,选择以神的界限为生活的准绳,而非随从多数或情境便利。

AI 生成内容,不可替代圣经、教会与牧者的教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