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歷代志下 36

猶大王約哈斯

(王下23·30—35)

1
國民立約西亞的兒子約哈斯在耶路撒冷接續他父作王。
2
約哈斯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三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
3
埃及王在耶路撒冷廢了他,又罰 猶大 國銀子一百他連得,金子一他連得。
4
埃及王尼哥立約哈斯的哥哥以利雅敬作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王,改名叫約雅敬,又將約哈斯帶到埃及去了。

猶大王約雅敬

(王下23·36—24·7)

5
約雅敬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行耶和華—他 神眼中看為惡的事。
6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上來攻擊他,用銅鏈鎖著他,要將他帶到巴比倫去。
7
尼布甲尼撒又將耶和華殿裡的器皿帶到巴比倫,放在他神的廟裡。
8
約雅敬其餘的事和他所行可憎的事,並他一切的行為,都寫在以色列和猶大列王記上。他兒子約雅斤接續他作王。

猶大王約雅斤

(王下24·8—17)

9
約雅斤登基的時候年八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零十天,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10
過了一年,尼布甲尼撒差遣人將約雅斤和耶和華殿裡各樣寶貴的器皿帶到巴比倫,就立約雅斤的叔叔西底家作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王。

猶大王西底家

(王下24·18—20;耶52·1—3)

11
西底家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一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
12
行耶和華—他 神眼中看為惡的事。先知耶利米以耶和華的話勸他,他仍不在耶利米麵前自卑。

耶路撒冷陷落

(王下25·1—21;耶52·3—11)

13
尼布甲尼撒曾使他指著 神起誓,他卻背叛,強項硬心,不歸服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
14
眾祭司長和百姓也大大犯罪,效法外邦人一切可憎的事,汙穢耶和華在耶路撒冷分別為聖的殿。
15
耶和華—他們列祖的 神因為愛惜自己的民和他的居所,從早起來差遣使者去警戒他們。
16
他們卻嘻笑 神的使者,藐視他的言語,譏誚他的先知,以致耶和華的忿怒向他的百姓發作,無法可救。
17
所以,耶和華使迦勒底人的王來攻擊他們,在他們聖殿裡用刀殺了他們的壯丁,不憐恤他們的少男處女、老人白叟。耶和華將他們都交在迦勒底王手裡。
18
迦勒底王將 神殿裡的大小器皿與耶和華殿裡的財寶,並王和眾首領的財寶,都帶到巴比倫去了。
19
迦勒底人焚燒 神的殿,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用火燒了城裡的宮殿,毀壞了城裡寶貴的器皿。
20
凡脫離刀劍的,迦勒底王都擄到巴比倫去,作他和他子孫的僕婢,直到波斯國興起來。
21
這就應驗耶和華借耶利米口所說的話:地享受安息;因為地土荒涼便守安息,直滿了七十年。

塞魯士王下令猶大人返國

(拉1·1—4)

22
波斯王塞魯士元年,耶和華為要應驗借耶利米口所說的話,就激動波斯王塞魯士的心,使他下詔通告全國,說:
23
「波斯王塞魯士如此說:耶和華—天上的 神已將天下萬國賜給我,又囑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他建造殿宇。你們中間凡作他子民的,可以上去,願耶和華—他的 神與他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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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覽
本章記述猶大王國的終結與聖殿被毀的悲慘結局,同時以波斯王塞魯士下詔允許百姓歸回應許之地作結,顯明神雖施行審判,仍持守憐憫與信實。作為《歷代志下》的終章,它總結了從所羅門建殿以來神與百姓同在的見證如何因君王與全民的背道而中斷,也指向神救贖計劃的延續。

脈絡
一、猶大最後三位君王(約哈斯、約雅敬、約雅斤)相繼在短促統治中被外邦廢立,顯示神已撤回對大衛之約的政治性保守(1–9節)。
二、西底家背叛神與巴比倫王,百姓與祭司褻瀆聖殿,先知警告被拒,最終招致神忿怒的全然傾瀉(10–16節)。
三、迦勒底人摧毀聖殿與聖城,百姓被擄,應驗耶利米關於七十年荒涼的預言(17–21節)。
四、神在審判中仍記念他的應許,興起波斯王塞魯士頒佈詔書,呼召餘民歸回重建聖殿,開啟救贖新章(22–23節)。

承上啟下
承接第35章約西亞守逾越節的短暫復興,本章凸顯其子嗣迅速墮落,復興轉瞬成空,顯明外在禮儀若無內心順服,終不能阻擋審判。本章結束於塞魯士的詔命,為《以斯拉記》第一章餘民歸回、重建聖殿的敘事直接鋪路。

教義要點
神的聖潔不容輕慢,百姓背約必招致審判(WCF 19.5);然神的信實超越人的失敗,他為自己的名和應許,在怒中仍存留憐憫(賽五十七16),主動激動外邦君王成就救贖——正如《海德堡要理問答》主日10所言,神雖任外邦權勢興起,主權仍在他的手中。

應用
當讀到聖殿被焚時,要思想神的同在並非建築所能侷限,而是取決於人是否聽從他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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