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利未記 20

處罰悖逆的人

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還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總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
3
我也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玷汙我的聖所,褻瀆我的聖名。
4
那人把兒女獻給摩洛,本地人若佯為不見,不把他治死,
5
我就要向這人和他的家變臉,把他和一切隨他與摩洛行邪淫的人都從民中剪除。
6
「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術的,隨他們行邪淫,我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
7
所以你們要自潔成聖,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8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9
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
10
「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
11
與繼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親,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12
與兒婦同房的,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他們行了逆倫的事,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13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14
人若娶妻,並娶其母,便是大惡,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使你們中間免去大惡。
15
人若與獸淫合,總要治死他,也要殺那獸。
16
女人若與獸親近,與它淫合,你要殺那女人和那獸,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17
「人若娶他的姊妹,無論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彼此見了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體,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18
婦人有月經,若與她同房,露了她的下體,就是露了婦人的血源,婦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從民中剪除。
19
不可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體,這是露了骨肉之親的下體;二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20
人若與伯叔之妻同房,就羞辱了他的伯叔;二人要擔當自己的罪,必無子女而死。
21
人若娶弟兄之妻,這本是汙穢的事,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無子女。
22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
23
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
24
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地,就是我要賜給你們為業、流奶與蜜之地。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
25
所以,你們要把潔淨和不潔淨的禽獸分別出來;不可因我給你們分為不潔淨的禽獸,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
26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
27
「無論男女,是交鬼的或行巫術的,總要治死他們。人必用石頭把他們打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本章綜覽AI 生成

綜覽:本章集中宣告對一系列嚴重褻瀆神聖潔之罪的刑罰,重申以色列民必須與周圍列國的惡俗分別,因耶和華是聖潔的神,祂的百姓也當以聖潔為歸屬。

脈絡:1–5節處理將兒女獻給摩洛的罪,強調不僅是行這事的人要被剪除,連包庇的社群也必受神審判;6、27節針對交鬼與巫術,顯明靈界的玷汙同樣招致神的變臉;7–8節插入聖潔呼召,成為本章神學核心:神使他們成聖,故必須分別;9–21節列舉性倫理的禁令,涵蓋亂倫、淫亂與逆性行為,每一項均以“罪歸己身”或“剪除”為結局,顯明這些不僅是道德過失,更是對聖約群體的汙染;22–26節以承受應許地為背景,將遵行律例與土地的潔淨連結,重申分別的目的是作神的子民。

承上啟下:承接第19章對聖潔生活的具體吩咐,本章以更嚴厲的司法性命令強化“聖潔”的代價;為第21章祭司聖潔標準與第22章獻祭潔淨條例鋪路,將聖潔從全民擴展至聖職與敬拜體系。

教義要點:神的聖潔不容妥協,祂以律法界定罪,並設立刑罰維護聖約群體的純潔。正如《威斯敏斯特信條》7.3指出,神與人立約,要求完全順服,而違背者必受審判;同時,神使百姓分別為聖(),正呼應《海德堡要理問答》主日23所言,神的律法顯明祂的旨意,引導人活出感恩的成聖生活。

應用:拒絕以文化包容為由淡化神對罪的嚴肅界定,在具體抉擇中以祂的分別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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