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利未記 27

許願的條例

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還特許的願,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
3
你估定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要按聖所的平,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
4
若是女人,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
5
若是從五歲到二十歲,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女子估定十舍客勒。
6
若是從一月到五歲,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女子估定三舍客勒。
7
若是從六十歲以上,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女人估定十舍客勒。
8
他若貧窮,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
9
「所許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都要成為聖。
10
人不可改換,也不可更換,或是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若以牲畜更換牲畜,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為聖。
11
若牲畜不潔淨,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
12
祭司就要估定價值;牲畜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是。
13
他若一定要贖回,就要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
14
「人將房屋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祭司就要估定價值。房屋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定。
15
將房屋分別為聖的人,若要贖回房屋,就必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房屋仍舊歸他。
16
「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地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你要按這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若撒大麥一賀梅珥,要估價五十舍客勒。
17
他若從禧年將地分別為聖,就要以你所估定的價為定。
18
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地分別為聖,祭司就要按著未到禧年所剩的年數推算價值,也要從你所估的減去價值。
19
將地分別為聖的人若定要把地贖回,他便要在你所估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地就準定歸他。
20
他若不贖回那地,或是將地賣給別人,就再不能贖了。
21
但到了禧年,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就要歸耶和華為聖,和永獻的地一樣,要歸祭司為業。
22
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不是承受為業的,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
23
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當日,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歸給耶和華。
24
到了禧年,那地要歸賣主,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
25
凡你所估定的價銀都要按著聖所的平: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
26
「惟獨牲畜中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既歸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因為這是耶和華的。
27
若是不潔淨的牲畜生的,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若不贖回,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賣了。
28
「但一切永獻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為業的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
29
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被治死。」
30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
31
人若要贖這十分之一的什麼物,就要加上五分之一。
32
凡牛群羊群中,一切從杖下經過的,每第十隻要歸給耶和華為聖。
33
不可問是好是壞,也不可更換;若定要更換,所更換的與本來的牲畜都要成為聖,不可贖回。」
34
這就是耶和華在西奈山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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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覽
本章論述許願奉獻的條例,聚焦於人、牲畜、房屋、土地以及十分之一的奉獻如何按估定價值歸於耶和華。作為《利未記》的結尾,本章並非補充細節,而是將全書所啟示的聖潔生活落實於具體的委身行動,強調奉獻的嚴肅性與不可輕慢的性質。

脈絡
一、人若以“人”的身份許願奉獻,須按年齡與性別估價,貧窮者則依祭司酌情評定,體現奉獻以甘心為本、以能力為度。
二、許願奉獻的牲畜若為潔淨者,不可更換,若更換則兩者皆歸耶和華為聖;不潔淨者可由祭司估價,贖回應加五分之一,顯明聖物的尊貴與不可輕忽。
三、房屋與土地的奉獻按市值或出產估算,並隨禧年臨近調整,贖回者須加五分之一,而永獻之地至禧年歸祭司為業,體現神對土地的主權。
四、頭生的牲畜本屬耶和華,不可另獻;一切“永獻之物”歸耶和華為至聖,不可贖、不可賣;同時重申十分之一與每第十隻牲畜的歸屬,確立奉獻的恆常秩序。

承上啟下
承接第26章關於守約蒙福、背約受罰的警告,本章以具體的奉獻條例回應神的聖約要求,表明聖潔不僅是消極的禁戒,更是積極的委身。作為《利未記》的終結,它為《民數記》中會眾在曠野按律法組織與獻祭的生活埋下伏筆。

教義要點
奉獻是信徒對神主權的回應,一切所有本屬耶和華(WCF 7.3HC 主日 32)。價值的估定與不可輕易贖回的規條,顯明聖物的分別為聖;而“加上五分之一”的要求,表明輕慢聖物者須付代價,印證“神是輕慢不得的”()。

應用
當你下一次獻上金錢或時間,當思想這不只是履行宗教義務,而是將原本屬於神的歸還於祂。

AI 生成內容,不可替代聖經、教會與牧者的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