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利未記 4

為誤犯的罪獻祭的條例

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人在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上誤犯了一件,
3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裡,就當為他所犯的罪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
4
他要牽公牛到會幕門口,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牛的頭上,把牛宰於耶和華面前。
5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
6
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
7
又要把些血抹在會幕內、耶和華面前香壇的四角上,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那裡。
8
要把贖罪祭公牛所有的脂油,乃是蓋髒的脂油和髒上所有的脂油,
9
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10
與平安祭公牛上所取的一樣;祭司要把這些燒在燔祭的壇上。
11
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並頭、腿、髒、腑、糞,
12
就是全公牛,要搬到營外潔淨之地、倒灰之所,用火燒在柴上。
13
「以色列全會眾若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是隱而未現、會眾看不出來的,
14
會眾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獻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牽到會幕前。
15
會中的長老就要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牛的頭上,將牛在耶和華面前宰了。
16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
17
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幔子彈血七次,
18
又要把些血抹在會幕內、耶和華面前壇的四角上,再把所有的血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那裡。
19
把牛所有的脂油都取下,燒在壇上;
20
收拾這牛,與那贖罪祭的牛一樣。祭司要為他們贖罪,他們必蒙赦免。
21
他要把牛搬到營外燒了,像燒頭一個牛一樣;這是會眾的贖罪祭。
22
「官長若行了耶和華—他 神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
23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山羊為供物,
24
按手在羊的頭上,宰於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這是贖罪祭。
25
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裡。
26
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燒在壇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樣。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27
「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
28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為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
29
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
30
祭司要用指頭蘸些羊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裡,
31
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樣。祭司要在壇上焚燒,在耶和華面前作為馨香的祭,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32
「人若牽一隻綿羊羔為贖罪祭的供物,必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羊,
33
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贖罪祭。
34
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裡,
35
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樣。祭司要按獻給耶和華火祭的條例,燒在壇上。至於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本章綜覽AI 生成

綜覽:本章集中論述贖罪祭的條例,針對不同群體因誤犯之罪所需的獻祭方式,顯明罪的嚴重性與贖罪的必要性。這章處於利未記關於五祭論述的中心位置,緊接燔祭、素祭、平安祭和贖罪祭前段,進一步具體化贖罪祭在不同身份者誤犯罪時的應用,體現神對聖潔的嚴格要求與對悔罪者的憐憫安排。

脈絡:首先,神啟示祭司個人誤犯罪時需獻公牛犢為贖罪祭(1–12節);其次,以色列全會眾若集體誤犯,獻祭程序類似但由長老代表(13–21節);再次,官長誤犯罪則獻公山羊(22–26節);最後,普通百姓誤犯罪獻母山羊或母綿羊羔(27–35節)。各案例均強調“誤犯”、自覺知罪、按手、宰牲、血的處理、脂油焚燒與祭司代贖,形成統一模式中的等級差異。

承上啟下:承接第3章關於平安祭的完結,本章轉向贖罪祭的具體實施,深化對罪之後果與贖罪之法的揭示,為第5章擴展贖罪祭與其他贖愆祭的條例鋪下基礎,使獻祭體系從感恩與相交過渡到認罪與潔淨,顯明敬拜生活必須以罪得赦免為前提。

教義要點:本章表明,即使誤犯之罪也需獻祭贖罪,顯明罪在神面前的嚴重性與人無法靠己潔淨的事實(WCF 7.3;19.1)。血被帶入聖所並彈於幔前,預示基督的血“一次進入至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9:12);祭物全燒於營外,指向基督“也在城門外受苦”(來13:11–12),成就真正贖罪。

應用:當人意識到自己無意中得罪神,就當誠實承認,並信靠基督一次獻上永遠有效的贖罪之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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