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申命記 13

1
「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或是做夢的起來,向你顯個神蹟奇事,
2
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它吧。』他所顯的神蹟奇事雖有應驗,
3
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做夢之人的話;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儘性愛耶和華—你們的 神不是。
4
你們要順從耶和華—你們的 神,敬畏他,謹守他的誡命,聽從他的話,事奉他,專靠他。
5
那先知或是那做夢的既用言語叛逆那領你們出埃及地、救贖你脫離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們的 神,要勾引你離開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你行的道,你便要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6
「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7
是你四圍列國的神。』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
8
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
9
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
10
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 神。
11
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
12
「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居住的各城中,你若聽人說,有些匪類從你們中間的一座城出來勾引本城的居民,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14
你就要探聽,查究,細細地訪問,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你們中間,
15
你必要用刀殺那城裡的居民,把城裡所有的,連牲畜,都用刀殺盡。
16
你從那城裡所奪的財物都要堆積在街市上,用火將城和其內所奪的財物都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燒盡;那城就永為荒堆,不可再建造。
17
那當毀滅的物連一點都不可粘你的手。你要聽從耶和華—你 神的話,遵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誡命,行耶和華—你 神眼中看為正的事,耶和華就必轉意,不發烈怒,恩待你,憐恤你,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使你人數增多。」
本章綜覽AI 生成

綜覽
本章聚焦於對耶和華獨一敬拜的徹底忠誠,嚴禁因任何緣由——包括神蹟、親情或群體影響——轉向別神。在申命記整體結構中,此章承接十誡中禁止拜偶像的首要誡命(),強化“專靠耶和華”的實踐要求,處於申命記第二大部分(:19)關於律法重申的核心位置,凸顯聖潔社群必須以堅決行動維護信仰純全。

脈絡

  1. 針對“先知或做夢者”行神蹟引人拜別神,強調即使神蹟應驗,也因神藉此試驗人心而不可聽從(1–3節)。
  2. 轉向親密關係中的引誘者——弟兄、兒女、妻子或密友——要求不可姑息,須帶頭執行審判,以杜絕信仰腐蝕(6–11節)。
  3. 擴展至整個城市受煽動離棄耶和華,規定須經查證後全然毀滅那城,使之成為“當滅之物”,以保守全體聖約群體的聖潔(12–17節)。

承上啟下
承接第12章關於獨一敬拜地點的定規,本章深化“exclusive loyalty to YHWH”的主題;併為第14章起對潔淨與奉獻條例的展開鋪路,共同構建分別為聖的群體生活準則。

教義要點
真信仰不容妥協,神許可假先知與誘惑存在以試驗人心(WCF 12.1;LC 86),而教會作為新約子民,雖不用執行民事刑罰,仍當以屬靈紀律保守教義純正(, 11)。神的子民必須徹底棄絕一切形式的偶像(HC 主日34)。

應用
當發現親近之人傳播背離聖經真道的教導時,應在愛心說誠實話的同時,不與之同負信仰上的軛。

AI 生成內容,不可替代聖經、教會與牧者的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