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箴言 29

1
人屢次受責罰,仍然硬著頸項; 他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
2
義人增多,民就喜樂; 惡人掌權,民就嘆息。
3
愛慕智慧的,使父親喜樂; 與妓女結交的,卻浪費錢財。
4
王借公平,使國堅定; 索要賄賂,使國傾敗。
5
諂媚鄰舍的, 就是設網羅絆他的腳。
6
惡人犯罪,自陷網羅; 惟獨義人歡呼喜樂。
7
義人知道查明窮人的案; 惡人沒有聰明,就不得而知。
8
褻慢人煽惑通城; 智慧人止息眾怒。
9
智慧人與愚妄人相爭, 或怒或笑,總不能使他止息。
10
好流人血的,恨惡完全人, 索取正直人的性命。
11
愚妄人怒氣全發; 智慧人忍氣含怒。
12
君王若聽謊言, 他一切臣僕都是奸惡。
13
貧窮人、強暴人在世相遇; 他們的眼目都蒙耶和華光照。
14
君王憑誠實判斷窮人; 他的國位必永遠堅立。
15
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 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
16
惡人加多,過犯也加多, 義人必看見他們跌倒。
17
管教你的兒子,他就使你得安息, 也必使你心裡喜樂。
18
沒有異象,民就放肆; 惟遵守律法的,便為有福。
19
只用言語,僕人不肯受管教; 他雖然明白,也不留意。
20
你見言語急躁的人嗎? 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
21
人將僕人從小嬌養, 這僕人終久必成了他的兒子。
22
好氣的人挑啟爭端; 暴怒的人多多犯罪。
23
人的高傲必使他卑下; 心裡謙遜的,必得尊榮。
24
人與盜賊分贓,是恨惡自己的性命; 他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卻不言語。
25
懼怕人的,陷入網羅; 惟有倚靠耶和華的,必得安穩。
26
求王恩的人多; 定人事乃在耶和華。
27
為非作歹的,被義人憎嫌; 行事正直的,被惡人憎惡。
本章綜覽AI 生成

綜覽:本章集中探討智慧與愚妄、公義與邪惡的對比,貫穿個人品格、家庭管教、社會秩序與統治權柄等層面。作為《箴言》後半段的總結性篇章之一,它延續全書對敬畏耶和華為智慧之源的強調,同時強化了義人與惡人終局不同的主題,為第30、31章關於君王與賢婦的論述提供道德基礎。

脈絡:全章以責罰與剛硬的結局起首(1節),引出義人與惡人對社會的影響(2、6、16節);繼而論及智慧人與愚妄人在言語、情緒與爭端中的不同表現(5、9、11、20、22節);轉而關注權柄與公義,特別是君王與司法的正直(4、12、14、26節);最後落於家庭與僕人的管教(15、17、19、21節),並以敬畏神、遠離懼怕的抉擇作結(25節)。

承上啟下:承接第28章對律法、見證與罪惡的討論,本章進一步將個人道德擴展至社會與政治秩序,深化“義人使民喜樂”(2節)與“無異象則放肆”(18節)的公共面向;同時也為第30章“世上最奇妙之事”與第31章“君王當行公義”及“才德婦人”的典範鋪陳倫理框架。

教義要點:本章顯明,神的權柄貫穿個人生活與公共秩序。律法與異象來自神,是社會節制的根基(參WCF 19.3);人心的驕傲與懼怕皆需被神的主權所糾正(參HC主日1),因“定人事乃在耶和華”(26節),顯出神護理的普遍性與公義性。

應用:面對權力誘惑時,選擇以誠實回應,而非迎合權貴或沉默縱惡。

AI 生成內容,不可替代聖經、教會與牧者的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