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箴言 23

1
你若與官長坐席, 要留意在你面前的是誰。
2
你若是貪食的, 就當拿刀放在喉嚨上。
3
不可貪戀他的美食, 因為是哄人的食物。
4
不要勞碌求富, 休仗自己的聰明。
5
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 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
6
不要吃惡眼人的飯, 也不要貪他的美味;
7
因為他心怎樣思量, 他為人就是怎樣。 他雖對你說,請吃,請喝, 他的心卻與你相背。
8
你所吃的那點食物必吐出來; 你所說的甘美言語也必落空。
9
你不要說話給愚昧人聽, 因他必藐視你智慧的言語。
10
不可挪移古時的地界, 也不可侵入孤兒的田地;
11
因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 他必向你為他們辨屈。
12
你要留心領受訓誨, 側耳聽從知識的言語。
13
不可不管教孩童; 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
14
你要用杖打他, 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
15
我兒,你心若存智慧, 我的心也甚歡喜。
16
你的嘴若說正直話, 我的心腸也必快樂。
17
你心中不要嫉妒罪人, 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
18
因為至終必有善報, 你的指望也不致斷絕。
19
我兒,你當聽,當存智慧, 好在正道上引導你的心。
20
好飲酒的,好吃肉的, 不要與他們來往;
21
因為好酒貪食的,必致貧窮; 好睡覺的,必穿破爛衣服。
22
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 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
23
你當買真理; 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
24
義人的父親必大得快樂; 人生智慧的兒子,必因他歡喜。
25
你要使父母歡喜, 使生你的快樂。
26
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 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
27
妓女是深坑; 外女是窄阱。
28
她埋伏好像強盜; 她使人中多有奸詐的。
29
誰有禍患?誰有憂愁? 誰有爭鬥?誰有哀嘆? 誰無故受傷?誰眼目紅赤?
30
就是那流連飲酒、 常去尋找調和酒的人。
31
酒發紅,在杯中閃爍, 你不可觀看, 雖然下嚥舒暢, 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
33
你眼必看見異怪的事; 你心必發出乖謬的話。
34
你必像躺在海中, 或像臥在桅杆上。
35
你必說:人打我,我卻未受傷; 人鞭打我,我竟不覺得。 我幾時清醒,我仍去尋酒。
本章綜覽AI 生成

綜覽:本章延續箴言訓誨文學的風格,聚焦於智慧生活的實踐原則,強調 discernment( discernment)在人際關係、財富、言語、教養與情慾上的應用。它勸誡人不可貪戀權貴宴席、不義之財或邪淫之樂,而當持守真理、孝敬父母、管教孩童,並保守心與眼目。

脈絡:首先警告人不可被表面的筵席迷惑(1-3),轉而勸人警惕不義財富的虛幻(4-5)與惡眼之人的虛偽(6-8);繼而強調接受訓誨、不可忽略公義(如孤兒權益)、以及管教之必要(9-14);隨後鼓勵持定智慧、敬畏神而非嫉妒惡人(15-18),並遠離放蕩與醉酒(19-21);最後呼籲孝敬父母、持守真理、貞潔己心,並以醉酒所帶來的混亂作警戒(22-35)。

承上啟下:承接第22章對教養孩童與心志保守的勸勉(22:6, 15-16),本章深化對智慧生活具體場景的應用。同時,它為第24章進一步論及惡人結局與義人堅立埋下伏筆,延續對“智慧之路”的堅持。

教義要點:本章強調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參 WCF 1.6HC 主日 7),人心的傾向決定生命方向(7節),父母的教養與神的律法不可廢(13-14;參 WCF 6.4;BC 24),且貪慾、醉酒與姦淫皆為背離聖潔之罪(參 HC 主日 41)。財富與宴樂若取代神的旨意,便是虛妄。

應用:當你受邀參與表面光鮮的關係或機會時,先察驗其中是否暗藏貪心或虛偽。

AI 生成內容,不可替代聖經、教會與牧者的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