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以賽亞書 1

1
當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猶大王的時候,亞摩斯的兒子以賽亞得默示,論到猶大和耶路撒冷。

神責備以色列

2
天哪,要聽!地啊,側耳而聽! 因為耶和華說: 我養育兒女,將他們養大, 他們竟悖逆我。
3
牛認識主人, 驢認識主人的槽, 以色列卻不認識; 我的民卻不留意。
4
嗐!犯罪的國民, 擔著罪孽的百姓; 行惡的種類, 敗壞的兒女! 他們離棄耶和華, 藐視以色列的聖者, 與他生疏,往後退步。
5
你們為什麼屢次悖逆, 還要受責打嗎? 你們已經滿頭疼痛, 全心發昏。
6
從腳掌到頭頂, 沒有一處完全的, 盡是傷口、青腫,與新打的傷痕, 都沒有收口,沒有纏裹, 也沒有用膏滋潤。
7
你們的地土已經荒涼; 你們的城邑被火焚燬。 你們的田地在你們眼前為外邦人所侵吞, 既被外邦人傾覆就成為荒涼。
8
僅存錫安城, 好像葡萄園的草棚, 瓜田的茅屋, 被圍困的城邑。
9
若不是萬軍之耶和華給我們稍留餘種, 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
10
你們這所多瑪的官長啊, 要聽耶和華的話! 你們這蛾摩拉的百姓啊, 要側耳聽我們 神的訓誨!
11
耶和華說: 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 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 我已經夠了; 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 我都不喜悅。
12
你們來朝見我, 誰向你們討這些, 使你們踐踏我的院宇呢?
13
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 香品是我所憎惡的; 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 也是我所憎惡的; 作罪孽,又守嚴肅會, 我也不能容忍。
14
你們的月朔和節期,我心裡恨惡, 我都以為麻煩; 我擔當,便不耐煩。
15
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 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 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
16
你們要洗濯、自潔, 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 要止住作惡,
17
學習行善, 尋求公平, 解救受欺壓的; 給孤兒伸冤, 為寡婦辨屈。
18
耶和華說: 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 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 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19
你們若甘心聽從, 必吃地上的美物,
20
若不聽從,反倒悖逆, 必被刀劍吞滅。 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罪大惡極的城

21
可嘆,忠信的城變為妓女! 從前充滿了公平, 公義居在其中, 現今卻有兇手居住。
22
你的銀子變為渣滓; 你的酒用水攙對。
23
你的官長居心悖逆, 與盜賊作伴, 各都喜愛賄賂, 追求贓私。 他們不為孤兒伸冤; 寡婦的案件也不得呈到他們面前。
24
因此,主—萬軍之耶和華、 以色列的大能者說: 哎!我要向我的對頭雪恨, 向我的敵人報仇。
25
我必反手加在你身上, 煉盡你的渣滓, 除淨你的雜質。
26
我也必復還你的審判官,像起初一樣, 復還你的謀士,像起先一般。 然後,你必稱為公義之城, 忠信之邑。
27
錫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贖; 其中歸正的人必因公義得蒙救贖。
28
但悖逆的和犯罪的必一同敗亡; 離棄耶和華的必致消滅。
29
那等人必因你們所喜愛的橡樹抱愧; 你們必因所選擇的園子蒙羞。
30
因為,你們必如葉子枯乾的橡樹, 好像無水澆灌的園子。
31
有權勢的必如麻瓤; 他的工作好像火星, 都要一同焚燬,無人撲滅。
本章綜覽AI 生成

綜覽:本章以哀嘆與控訴揭開《以賽亞書》的序幕,宣告神對猶大與耶路撒冷的審判。百姓雖有宗教儀式,卻充滿悖逆、不公與道德敗壞,神以父親和主人的身份悲憤指責這忘恩負義的子民,並宣告祂不再悅納虛偽的祭祀。然而審判中仍有恩典的呼召,神邀請人“彼此辯論”,應許罪得潔淨、公義復興的盼望。

脈絡:神召喚天地作見證,指出百姓連牲畜都不如,不知感恩(1–3節);繼而歷數其道德與靈性的潰爛,如同全身潰爛的病人(4–6節);再描繪國家因神審判而荒涼如所多瑪,僅存餘民(7–9節);接著斥責虛妄的獻祭與禱告,因其手沾血腥、社會不公(10–15節);隨之呼召悔改:洗濯自潔、行公行義(16–17節);而後發出福音式的邀請:罪雖深重仍可蒙赦(18節);最後應許煉淨與復興,恢復公義的秩序(19–31節)。

承上啟下:承接《列王紀下》末尾猶大衰微的光景,本章為以賽亞的預言定下基調——審判始於神的家,卻蘊含救贖的線索(參 WCF 7.3 論聖約中神的恩典與公義並行);也為第2章所展現的末後錫安的高舉鋪下對比:唯有經過煉淨的子民,才能進入那和平的國度。

教義要點:真敬拜不在儀式而在公義,神憎惡與罪孽並行的宗教活動(參 HC 主日 33,論第十誡要求內心聖潔)。神以慈愛呼喚罪人辯罪,應許藉祂的恩典使罪人成義,顯明祂既是審判者也是救贖者(賽1:18;參 WCF 15.1,神樂意接納悔改者)。

應用:當你參與敬拜時,省察是否縱容不公或拒絕憐憫弱勢。

AI 生成內容,不可替代聖經、教會與牧者的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