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以西結書 15

葡萄樹的比喻

1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2
「人子啊,葡萄樹比別樣樹有什麼強處?葡萄枝比眾樹枝有什麼好處?
3
其上可以取木料做什麼工用,可以取來做釘子掛什麼器皿嗎?
4
看哪,已經拋在火中當作柴燒,火既燒了兩頭,中間也被燒了,還有益於工用嗎?
5
完全的時候尚且不合乎什麼工用,何況被火燒壞,還能合乎什麼工用嗎?」
6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眾樹以內的葡萄樹,我怎樣使它在火中當柴,也必照樣待耶路撒冷的居民。
7
我必向他們變臉;他們雖從火中出來,火卻要燒滅他們。我向他們變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8
我必使地土荒涼,因為他們行事幹犯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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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覽:本章以葡萄樹的比喻揭示耶路撒冷百姓的無用與審判的必然。神藉先知發問:葡萄樹若不結果,其木材既不能做器皿也不堪為建材,惟一用途便是被投入火中焚燒。這比喻承接前文對以色列整體敗壞的指控,強調選民若失去聖約中的功能,其身份本身也歸於虛空。

脈絡:首先,神命以西結髮問,引導人思考葡萄樹的本質用途(1–2節);繼而指出葡萄樹若不結果,則其木材毫無實用價值,甚至被火焚燒(3–5節);最後,將此比喻應用在耶路撒冷居民身上:他們既悖逆不忠,神必令他們如葡萄樹被火吞滅(6–8節),以顯明祂的公義。

承上啟下:承接第14章中神宣告不因少數義人而免去整體刑罰的審判信息,本章進一步闡明以色列全然失職的屬靈光景;同時為第16章即將展開的詳細控訴——耶路撒冷如不忠的妻子——埋下伏筆,顯明審判並非無由,而是因他們“行事幹犯我”。

教義要點:選民蒙召本為結果子歸於神的榮耀,若失去此目的,其特選身份並不足以免去審判。正如《威斯敏斯特信條》8.6所言,背約之人必不享約中福分,反招致約中咒詛;神的聖潔必要求果子,否則審判即臨。

應用:當人輕看聖約的呼召,將恩典視為免罰許可,實則正積蓄神的忿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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