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以西結書 24

生鏽的鍋

1
第九年十月初十日,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2
「人子啊,今日正是巴比倫王就近耶路撒冷的日子,你要將這日記下,
3
要向這悖逆之家設比喻說,主耶和華如此說: 將鍋放在火上, 放好了,就倒水在其中;
4
將肉塊,就是一切肥美的肉塊、腿, 和肩都聚在其中, 拿美好的骨頭把鍋裝滿;
5
取羊群中最好的, 將柴堆在鍋下, 使鍋開滾, 好把骨頭煮在其中。
6
「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這流人血的城,就是長鏽的鍋。其中的鏽未曾除掉,須要將肉塊從其中一一取出來,不必為它拈鬮。
7
城中所流的血倒在淨光的磐石上,不倒在地上,用土掩蓋。
8
這城中所流的血倒在淨光的磐石上,不得掩蓋,乃是出於我,為要發忿怒施行報應。
9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這流人血的城,我也必大堆火柴,
10
添上木柴,使火著旺,將肉煮爛,把湯熬濃,使骨頭烤焦;
11
把鍋倒空坐在炭火上,使鍋燒熱,使銅燒紅,熔化其中的汙穢,除淨其上的鏽。
12
這鍋勞碌疲乏,所長的大鏽仍未除掉;這鏽就是用火也不能除掉。
13
在你汙穢中有淫行,我潔淨你,你卻不潔淨。你的汙穢再不能潔淨,直等我向你發的忿怒止息。
14
我—耶和華說過的必定成就,必照話而行,必不返回,必不顧惜,也不後悔。人必照你的舉動行為審判你。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先知妻子的死

15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16
「人子啊,我要將你眼目所喜愛的忽然取去,你卻不可悲哀哭泣,也不可流淚,
17
只可嘆息,不可出聲,不可辦理喪事;頭上仍勒裹頭巾,腳上仍穿鞋,不可蒙著嘴唇,也不可吃弔喪的食物。」
18
於是我將這事早晨告訴百姓,晚上我的妻就死了。次日早晨我便遵命而行。
19
百姓問我說:「你這樣行與我們有什麼關係,你不告訴我們嗎?」
20
我回答他們:「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21
『你告訴以色列家,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我的聖所,就是你們勢力所誇耀、眼裡所喜愛、心中所愛惜的被褻瀆,並且你們所遺留的兒女必倒在刀下。
22
那時,你們必行我僕人所行的,不蒙著嘴唇,也不吃弔喪的食物。
23
你們仍要頭上勒裹頭巾,腳上穿鞋;不可悲哀哭泣。你們必因自己的罪孽相對嘆息,漸漸消滅。
24
以西結必這樣為你們作預兆;凡他所行的,你們也必照樣行。那事來到,你們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
25
「人子啊,我除掉他們所倚靠、所歡喜的榮耀,並眼中所喜愛、心裡所重看的兒女。
26
那日逃脫的人豈不來到你這裡,使你耳聞這事嗎?
27
你必向逃脫的人開口說話,不再啞口。你必這樣為他們作預兆,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本章綜覽AI 生成

綜覽:本章以象徵性比喻和先知個人遭遇,宣告神對耶路撒冷的審判已定。通過“長鏽的鍋”比喻城中積聚的罪惡與神不容拖延的刑罰,並以以西結之妻的驟然離世作為象徵,預表聖殿被毀與百姓喪親之痛,強調審判的確定與哀哭無濟於事。

脈絡:神命以西結記下巴比倫圍攻耶路撒冷之日,用“煮肉之鍋”象徵城被圍困、罪惡被熬煉,然其中之鏽(罪)已不可除;神親自點燃烈火,審判無法挽回;隨後神指示以西結經歷喪妻之痛卻不可哀哭,表明聖所被褻、兒女滅亡時,百姓亦不可按常俗哀悼;這反常之舉成為預兆,顯明審判來自神,且必成就。

承上啟下:承接第23章對以色列淫行的審判敘述,本章以具體象徵強化審判的臨近與不可避免;同時為第25章起對外邦列國的審判預言鋪路,因耶路撒冷的傾覆是神公義秩序重建的開端。

教義要點:神的聖潔不容罪惡存留,當潔淨之工無法達成時,審判便成為必要。正如WCF 5.6所述,神“按其至聖至智的旨意,自由地預定一切將成之事”,並不姑息悖逆。人若不肯自潔,神的忿怒必要顯明,直至祂的公義得著滿足。

應用:當聽到教會或社會中的不義被揭露時,不要輕忽,而要省察自己是否在無形中參與了那積攢神忿怒的事。

AI 生成內容,不可替代聖經、教會與牧者的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