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耶利米書 34

給西底家的信息

1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他的全軍和地上屬他的各國各邦,攻打耶路撒冷和屬耶路撒冷所有的城邑。那時,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2
「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你去告訴猶大王西底家,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這城交付巴比倫王的手,他必用火焚燒。
3
你必不能逃脫他的手,定被拿住,交在他的手中。你的眼要見巴比倫王的眼,他要口對口和你說話,你也必到巴比倫去。
4
猶大王西底家啊,你還要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論到你如此說:你必不被刀劍殺死,
5
你必平安而死,人必為你焚燒物件,好像為你列祖,就是在你以前的先王焚燒一般。人必為你舉哀說:『哀哉!我主啊。』耶和華說:這話是我說的。」
6
於是,先知耶利米在耶路撒冷將這一切話告訴猶大王西底家。
7
那時,巴比倫王的軍隊正攻打耶路撒冷,又攻打猶大所剩下的城邑,就是拉吉和亞西加。原來猶大的堅固城只剩下這兩座。

違背釋放奴隸的約

8
西底家王與耶路撒冷的眾民立約,要向他們宣告自由,叫各人任他希伯來的僕人和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可使他的一個猶大弟兄作奴僕。(此後,有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
10
所有立約的首領和眾民就任他的僕人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再叫他們作奴僕。大家都順從,將他們釋放了;
11
後來卻又反悔,叫所任去自由的僕人婢女回來,勉強他們仍為僕婢。
12
因此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13
「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將你們的列祖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時候,與他們立約說:
14
『你的一個希伯來弟兄若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你們各人就要任他自由出去。』只是你們列祖不聽從我,也不側耳而聽。
15
如今你們迴轉,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各人向鄰舍宣告自由,並且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在我面前立約。
16
你們卻又反悔,褻瀆我的名,各人叫所任去隨意自由的僕人婢女回來,勉強他們仍為僕婢。
17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你們沒有聽從我,各人向弟兄鄰舍宣告自由。看哪!我向你們宣告一樣自由,就是使你們自由於刀劍、饑荒、瘟疫之下,並且使你們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這是耶和華說的。
18
猶大的首領、耶路撒冷的首領、太監、祭司,和國中的眾民曾將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從其中經過,在我面前立約。後來又違揹我的約,不遵行這約上的話。
20
我必將他們交在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
21
並且我必將猶大王西底家和他的首領交在他們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與那暫離你們而去巴比倫王軍隊的手中。
22
耶和華說:我必吩咐他們回到這城,攻打這城,將城攻取,用火焚燒。我也要使猶大的城邑變為荒場,無人居住。」
本章綜覽AI 生成

綜覽:本章記載耶利米在耶路撒冷陷落前,向猶大王西底家傳達神的審判信息。主題聚焦於神對背約的嚴厲回應:西底家雖暫時釋放希伯來奴僕,卻違背所立之約,強迫他們重回奴役。神藉此顯明祂對 covenant 忠誠的至高要求,並宣告城邑必被毀、百姓必被擄的結局,顯出違背神約必招致審判。

脈絡:神首先宣告耶路撒冷必被巴比倫攻取,西底家雖不被刀殺,卻必被擄至巴比倫(1–5節);隨後,耶利米說明西底家曾與百姓立約釋放奴僕,眾人一度順從(6–10節);然而他們反悔,強行召回已獲自由的奴僕,褻瀆在聖殿前向神所立的約(11–16節);因此,神宣告祂“也宣告自由”,卻是使他們陷於刀劍、饑荒、瘟疫中的“自由”,全地必荒涼(17–22節)。

承上啟下:承接第33章神應許復興與大衛之約的恩典,本章突顯百姓在現實中的背約,顯明覆興之前必須經過審判;本章對聖殿中立約卻背棄的定罪,為第35章以利甲族守約作對比埋下伏筆,也預示耶路撒冷終局的不可挽回。

教義要點:神是守約施慈愛的,但也嚴厲追討背約之罪(WCF 7.2)。百姓在神面前立約,卻以虛假順從褻瀆神名,顯明人心詭詐();神因此宣告“你們未曾向弟兄宣告自由”,祂便使他們“自由於災禍中”,顯明“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正合於聖約中“祝福與咒詛”的原理(申28章;HC 主日 33)。

應用:當人以儀式性的順從換取良心的平安,卻在利益前背棄承諾,神看這為對祂名的褻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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