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 精簡版

耶利米書 43

耶利米被帶到埃及

1
耶利米向眾百姓說完了耶和華—他們 神的一切話,就是耶和華—他們 神差遣他去所說的一切話。
2
何沙雅的兒子亞撒利雅和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並一切狂傲的人,就對耶利米說:「你說謊言!耶和華—我們的 神並沒有差遣你來說:『你們不可進入埃及,在那裡寄居。』
3
這是尼利亞的兒子巴錄挑唆你害我們,要將我們交在迦勒底人的手中,使我們有被殺的,有被擄到巴比倫去的。」
4
於是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和一切軍長,並眾百姓,不聽從耶和華的話住在猶大地。
5
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和一切軍長卻將所剩下的猶大人,就是從被趕到各國回來在猶大地寄居的男人、婦女、孩童,和眾公主,並護衛長尼布撒拉旦所留在沙番的孫子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那裡的眾人,與先知耶利米,以及尼利亞的兒子巴錄,
7
都帶入埃及地,到了答比匿。這是因他們不聽從耶和華的話。
8
在答比匿,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9
「你在猶大人眼前要用手拿幾塊大石頭,藏在砌磚的灰泥中,就是在答比匿法老的宮門那裡,
10
對他們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必召我的僕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在所藏的石頭上我要安置他的寶座;他必將光華的寶帳支搭在其上。
11
他要來攻擊埃及地,定為死亡的,必致死亡;定為擄掠的,必被擄掠;定為刀殺的,必交刀殺。
12
我要在埃及神的廟中使火著起,巴比倫王要將廟宇焚燒,神像擄去;他要得埃及地,好像牧人披上外衣,從那裡安然而去。
13
他必打碎埃及地伯·示麥的柱像,用火焚燒埃及神的廟宇。』」
本章綜覽AI 生成

綜覽:本章記述猶大人在耶路撒冷陷落後的抉擇,他們違背神藉耶利米的警告,執意逃往埃及,以致神的審判隨之追上。這一行動不僅是地理上的遷移,更是靈性上徹底背離神應許之地的標誌,顯明百姓雖經歷國破家亡,仍未真正悔改歸向耶和華。

脈絡:百姓起初聽耶利米傳達神命,不得下埃及(1節);但以亞撒利雅和約哈難為首的軍長與狂傲之人立即指控耶利米被巴錄唆使,說他存心要害百姓(2–3節);他們拒絕聽從神的話,強帶餘民、先知與巴錄下到埃及的答比匿(4–7節);在該地,神再次曉諭耶利米,宣告巴比倫王必來擊打埃及,以此顯明:逃避神命之地的人,仍無法逃出神的審判(8–13節)。

承上啟下:承接第42章百姓求問神旨,又拒絕順服的危機,本章顯明他們最終選擇倚靠人意與埃及勢力,而非信靠神的應許;此舉為第44章神在埃及地發出更嚴厲的審判預言埋下伏筆,表明背約之民即便遠避異邦,仍不能逃脫神的追討。

教義要點:神的旨意不容輕忽,人若明知真道卻執意悖逆,必陷入審判之中。正如《威斯敏斯特信條》7.3所言,神與人立約,要求順服,背約者必受咒詛;而神的護理掌管萬國,連巴比倫王也是祂“僕人”,為要成就祂的審判。

應用:當群體以安全為由拒絕聽從神的話時,真正的保障恰恰正在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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